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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强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通告

    信息发布者:我姓孟
    2017-09-22 10:40:01   转载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双违”)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维护城乡建设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武强县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加大“双违”整治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按照《武强县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县城乡区域内擅自改变土地和城乡规划用途、私搭乱建、侵占挤用公共空间、擅自接建扩建以及征收区域非法抢建、抢栽、抢占、抢种和非法转让(租赁)耕地(承包地)、破坏耕地、非法占地等“双违”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治理。


    二、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坚持政策公开,全部“零补偿”拆除。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凡是擅自改变土地和城乡规划用途进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于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自行拆除的按政策予以减免处罚和相关责任;逾期不拆除的,县政府将依法强制拆除。对顶风违占、违建、抢建的,除依法强制拆除外,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三、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有参与、支持、纵容“双违”行为的,由监察部门予以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县广大群众应支持、配合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对抗拒、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煽动、组织群众闹事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全县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武强县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3880056
    国土局举报电话:  3825010                 
    住建局举报电话:  382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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